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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年09月12日

各单位:

中秋节、国庆节即将来临,为加强廉洁自律,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,切实转变作风,防止“四风”反弹,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,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通知如下:

、主动担当,切实增强廉洁意识。各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廉政自律意识,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,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。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和纪律教育,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,针对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,早打招呼、早提醒,立规矩,明红线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抓好各项工作落实。

、严明纪律,坚决抵制节日不正之风。各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、送月饼送节礼;严禁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;严禁违规使用公车;严禁违规收送微信、支付宝红包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;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;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等活动;严禁党员、干部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升学宴等,并借机敛财;严格执行教育部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中的“六条禁令”,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,提高广大教师 廉洁从教的意识,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三、强化监督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。学校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,加大惩戒问责力度,对各种不正之风零容忍,对在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发生的违纪行为,将严格依规依纪查处,追究责任。

监督举报电话:85968036

邮箱:xzjsxyjw@163.com

特此通知。

纪委监察室

2019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