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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 2023年第2期

发布日期:2023年10月24日

案例4:一座楼里办公、一个锅里吃饭,抹不开面子监督

典型案例:江西省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翁淑芬监督失职案。

事实:201469日上午,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多个窗口违反工作纪律,上班期间出现联合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空岗、中介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在电脑上看影视剧等问题。翁淑芬作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当天的带班领导,工作责任心不强,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纪律监督不到位。

处理:经鹰潭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给予翁淑芬党内警告处分。

案例5:不仅不监督,自己还“乐”在其中

典型案例: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第六纪工委副书记、监察分局局长汪敏违纪案。

事实:2014630日,汪敏代表第六纪工委参加婺源县工信委党委“七一”表彰大会。会议主办单位违规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,并安排公款用餐。对此,汪敏不但没有制止,反而代表第六纪工委领取了4份礼品,并参与了公款用餐。

处理:经婺源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给予汪敏党内警告处分。

案例6: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得过且过

典型案例: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吴传著监督失职问题。

事实:20131113日,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宋官村举办新办公楼搬迁庆典活动,邀请该镇党政班子成员、各村和镇直单位负责人、辖区内数家企业负责人参加,共收取赞助费22700元,庆典活动摆席7桌,消费4000元。

处理:由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,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给予吴传著党内警告处分。

点评: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时“顾虑”很多,总想着人情,忘了纪律;总碍于情面,忘了规矩。

这些干部忘了自己的身份,不去打听“张家长、李家短”,发现了问题,装聋作哑,好像没听见、没看到,如此履职,何以心安?

通报的这些案件,就是在敲打类似尸位素餐、碌碌无为的干部。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权力岂能儿戏!
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